欢迎访问保山第一中学官方网站!
校园新闻
保山一中关于2019年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0 阅读:63857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教基〔200934)、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云教〔20176)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有效落实好《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保教体发〔201944)文件精神,现将保山一中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山一中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表

 

二、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
1.同批次内可结合自身情况填报两所普通高中学校,同批次两所普通高中志愿均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2.同一志愿学校内不得同时选择普通类专业和体育、艺术类专业。即:报同一所学校的普通招生专业,同时还报本所学校的体育、艺术类专业,则在同一批次内一志愿填报普通专业;二志愿填报体育或艺术类专业。
3.选择体育及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的体育、艺术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各招生学校计划1:2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
4.属于小升初划片招生学生可填报一级完中、施甸一中的定向计划,凡中途转学学生不得填报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定向计划。定向计划学生资格由初中毕业学校、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三级连审。

(二)普通高中录取批次

1.第一轮:录取提前批次的一级完中、施甸一中的县域择优计划,民办学校的公办学位。确定各校录取最低分。
2.第二轮:第一轮确定的各校最低分数线下降5分作为该校录取定向择优生的最低控制线,录取第一批次的一级完中、施甸一中的定向择优计划。
3.第三轮:各初级中学因达不到录取最低控制线而结余的定向名额,转入提前批次,作为对应录取学校的县域择优计划进行二次录取。
4.第四轮:录取一级完中、施甸一中以外的其它公办招生学校的县域择优计划及民办学校的民办学位计划。






 











扫码观看